【聚看点】财面儿|佳源国际控股第七次延长届满期限 涉及6只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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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11月1日,佳源国际控股发布延长第六次经延长届满期限及第六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及有关以下票据之内幕消息的公告。
根据公告,此次涉及的债券包括:于2022年10月到期的11.375%优先票据、于2022年10月到期的12.0%优先票据、于2023年2月到期的13.75%优先票据、于2023年4月到期的12.5%优先票据、于2023年7月到期的12.5%优先票据、于2024年2月到期的11.0%优先票据。
公告称,第六次经延长届满期限由2022年11月28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即时生效。第六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已由2022年11月29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延长至2022年12月6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第七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因此,待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备忘录所载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预期结付新票据及向已有效交回及接纳交换的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交换代价将于2022年12月7日(第七次经延长结算日)或前后进行,且预期新票据将于2022年12月8日或前后在新交所上市。
尚未提交其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可于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或之前根据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备忘录所载之条款及条件提交其现有票据。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如有意参与交换要约,必须交回其持有的现有票据以进行交换,以及有效签立(或促使相关实益拥有人有效签立)重组支持协议(或根据其条款加入重组支持协议),上述各项均涉及所持有的全部现有票据并须根据交换要约的条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进行。有关交换要约的指示为不可撤回。
公告称,待交换要约完成后,公司将于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或之前就于第七次经延长结算日或之前有效交回及接纳交换的现有票据支付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备忘录所载之交换代价。
编辑:王亚冉关键词: 国际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