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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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2月17日,据证监会官网消息,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当天宣布,其正式发布30部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业务规则及指南。与此同时,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还就市场关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答记者问环节,有记者提问:对于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深交所作了哪些安排?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两年多来,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结构和生态持续优化,创业板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指出,此次,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安排:

一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

二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

三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同步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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