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丨浙江义乌: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调至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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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2月28日,据金华日报社消息,2月28日下午,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八条房产“新政”。

其中,新政中,义乌首次提出将在集聚安置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鼓励集聚建设安置对象(含权益买受户)将其高层公寓权益面积置换成“房票”,用于支付义乌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每套新购商品住房仅可使用一张“房票”(多张权益凭证可以一次性置换成一张房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置换并使用“房票”的安置对象,将在原集聚建设政策15%的补助基础上,再按集聚建设房票面值给予20%的政策性激励补贴,该20%部分的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新政中,义乌首次明确将在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时,明确该地块的目前学区安排。若地块周边有新建学校,在新建学校招生开始前半年向全社会告知该校的学区划分范围。

在公积金方面,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取消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和信用分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提高至单职工90万元、双职工130万元,并优先予以发放。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的最高限额标准内,可贷额度可上浮20%确定,并优先予以发放。

此外,义乌将按照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经向义乌市金融机构了解,目前首套住房商业贷款贷款利率已下调至3.8%,属于近十年最低水平。

编辑:黄宁

关键词: 利率下调 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