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资讯】监管治理违规转贷等乱象 仍有中介暗中招揽

“房贷转贷后,利率低至3.25%”“能省几十万元利息”……近期,一些所谓的贷款中介通过打电话方式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业务,宣称可以“转贷降息”。

《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转贷降息”,是一些不法平台宣称可以通过低利率经营贷置换高利率房贷,帮助在利率高点入市的购房者减少剩余房贷的利息支出。但在极具诱惑力的“低利率”背后,隐藏着极大风险。

“转贷降息”背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暗藏多重收费套路

据了解,近期有不少贷款中介声称,可帮助消费者提供按揭贷款置换服务,即“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

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如果消费者未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可能会被提前收回贷款,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转贷降息”背后暗藏多重收费套路,包括过桥资金息费、服务费、第三方收款费用、公证费等。而贷款中介在招揽生意时,并不会将风险明示。

“办理经营贷可以‘转贷降息’,房贷抵经营贷利率可以做到3.25%。”某贷款中介称,其公司可以提供垫资赎楼+申请贷款“一条龙”服务。购房者需要先结清房贷,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就可以顺利借出经营贷。而这笔结清房贷的过桥资金可以由中介来垫付,但是要收取垫资利息。

据记者了解,这笔过桥垫资通常是每10天收取0.6%的利息,以贷款100万元为例,10天就将产生6000元的高额利息。

上述中介还表示,另外还要收取贷款金额1%的服务费,如名下没有经营企业的情况下需代办注册营业执照,还要加收取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服务费。实际操作中,整个流程办下来可能需要一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不法中介会怂恿借款人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会高于原来的房贷利率。

此外,“转贷降息”还隐藏着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有业内人士表示,经营性贷款属于短期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贷款到期后如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转贷”行为还可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当事人选择贷款中介的转贷服务时,需要将身份、账户、家庭成员、财产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个人信息后,为牟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犯当事人的信息安全。

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专家建议从多方面发力

关于“房贷违规转经营贷”的问题,一直备受监管部门关注。自去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相继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从3月15日正式开始,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通知针对三类主体,即银行机构、贷款中介机构、购房者。通过规范和引导,有助于防范各类灰色金融业务出现,确保房贷业务合法合规合理。

“银行要加强贷款人资质审核,加强对员工行为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将不良中介纳入黑名单等方式规范贷款业务;中介机构需要主动向客户揭示经营贷与住房按揭贷款之间的差异性,就违规将经营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进行合理提示;消费者则要加强资金安全意识,认清违规‘转贷’背后潜在的风险,合理合规办理贷款业务。”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

孟博表示,贷款人需警惕其中的法律风险,通常而言,银行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用途,企业或个人若擅自将经营贷用于偿还房贷,则属于改变贷款用途,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此情形下,贷款人不仅面临被银行提前收回相应贷款的风险,还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

编辑:王亚静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