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演员50万东航积分被清零,律师:航司应在积分到期前通知消费者,如未告知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聚看点

孟令津/文

演员胡兵50万积分被东航清零,其在维权无果后发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财经网生活了解到,各航空公司对于积分设置及兑换方式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但均设置了有效期,过期即失效。


【资料图】

对此,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积极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及时使用或延长积分,同时也应当关注航空公司的通知和公告,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法院提出投诉或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演员50万积分被东航清零,客服:积分过期自动失效

近日,演员胡兵因50万积分被清零向东航发起维权失败,从而发视频陈述整个事件的经过。胡兵在视频中自述称,自己是东航的白金卡会员,很不容易才累积了50万积分,但后来东航突然以简讯方式通知他所有的积分都清零了。事发后,胡兵向东方航空客服询问为何不跟客户联系,客服表示已发送短信通知,并称不用电话联系。

之后,胡兵也多次尝试与东航沟通,但均维权未果。经过该事件愈演愈烈,也受到了大量网友的关注。6月18日晚,胡兵工作室发博称:“东航已在第一时间与我们进行了深入恳切沟通,将积分规则向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此期间,胡兵作为东航常旅客的建议,以及各位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东航都已经做了认真的听取,我们也相信,这些来自于用户的建议能够成为东航提升服务的契机。”

东航亦转发胡兵工作室此条微博并配文:“感谢胡先生多年来对东航的首选和厚爱。精彩的旅程,离不开每一位旅客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会专注倾听,持续提升,让每一段旅途更加美好。”

对于积分到期清零的情况,财经网生活从东航客服处了解到,2021年9月1日起,东航实施新的常旅客会员体系。即2021年9月1号之前的积分固定有效期为36个月内,从积分入账之日开始算起,36个月内有效,如果没有使用是会过期的。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新里程积分有效期:有效里程积分变动可带动账户积分有效期自里程积分变动之日起至未来第36个月月底。连续36个月以上里程积分休眠(无增加,无减少),则自动失效。

在积分到期后如何告知旅客,东航客服向财经网生活回复道:“如果是航空里程积分部分,会发短信提醒,兑换机票或者兑换东航礼品;如果其他赠送活动积分,则无法发短信通知过期时间,需要自行关注。东航是积分一旦过期是不做恢复也不做延期的操作。”

航司积分里程累计和兑换方式各不同,但均设置有效期

事实上,航空公司的积分制度由来已久。虽然积分、里程累计和兑换的方式各不相同,但根据多家航司官网显示,在积分或里程规则中均设置了有效期,过期即失效。

据财经网生活梳理,海南航空可以通过搭乘航班、入住酒店、刷卡购物、租赁汽车等消费获取积分奖励。海航金鹏积分可以为自己或指定的亲朋好友兑换各种旅游奖励,包括免费机票、免费升舱、酒店租车、实物奖励品以及金鹏俱乐部不定时推出的各种特色礼品。也可以将金鹏积分转换成指定合作伙伴的积分,或者将积分捐赠用于慈善公益项目等等。金鹏俱乐部消费积分有效期按照滚动方式计算。海航客服向财经网生活表示:“您的账户发生一次有效的账户活动(积分累积或兑换),账户中所有消费积分的有效期将延长至该有效的账户活动发生之日后的24个月。如果在24个月内,您没有任何有效账户活动(积分累积或兑换)记录,您账户内的剩余消费积分全部清零,但会员资格将继续保留。举例说明:2019年12月12日账户积分最后一次变动,则全部积分将于2021年12月13日00:00过期。”

厦门航空奖励积分可以兑换奖励机票及升舱、贵宾休息室等附加服务、厦航下属酒店住宿、餐饮、旅游度假产品和积分商城的精美礼品等多种奖励,另外还可参加厦航不定期组织的丰富积分兑换活动。厦航积分有效期为3年,奖励积分的有效期为自乘机日或在合作伙伴处消费兑换日算起第4个连续公历年的12月31日(即每三年清零一次)。例如:2016年5月6日乘飞机,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没有兑换使用的积分将会过期清零。活动产品额外获赠积分为一年有效期,不参与定/保级。里程现已全部转化为积分,该部分积分的有效期与之前里程的有效期等同。

据南方航空客服介绍,南航里程有效期为36个月(如有特指除外),乘机里程自航班日期起开始计算有效期,非乘机里程自入账日期起开始计算有效期。铂金、金、银卡会员在其级别期内不会发生里程失效,如降为明珠卡仍会有12个月的里程保护期。

国航则表示,“凤凰知音”会员账户中积累的里程,自航班飞行日期或非航空消费日期的当月起3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使用里程兑换所需产品或商品,里程到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此外,针对航空公司的里程如何使用才能令其价值最大化,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一般来说里程可以用来兑换三类产品,第一类是商城礼品;第二类是航司自己发行的卡券,如机票代金券,升舱券和行李券等;第三类商品则是机票,分为国内机票和国际机票。经过同等积分或里程比对,用于兑换国际商务舱机票时的价值最高。”

律师:积分到期前航司未能通知消费者可能被视为违反合同义务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就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对积分设置有效期,是否在到期后能够强制清零,以及清零前是否有义务告知当事人等问题,财经网生活联络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侯海东律师,其回复道:“航空公司的里程数本质上是一众消费积分,具有财产属性,有价值可变现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各家航空公司有权对积分设置有效期。这是因为航空公司的积分系统是一种服务,是航空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中,航空公司有权设定积分的规则,包括积分的获取、使用和有效期等。然而,这些规则必须在消费者开始参与积分计划时就明确告知,不能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如果航空公司无正当理由清空消费者积分,可能会被视为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同时,在积分到期后航司可以强制清零。这是因为积分的有效期是航空公司设定的一种规则,消费者在参与积分计划时应当已经了解并接受这一规则。但航空公司在清零积分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消费者,给予消费者一定的时间和机会使用或延长积分。如果航空公司未能适当地通知消费者,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义务或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消费者积分因到期后被清零维权是否有用?侯海东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航空公司未能适当地通知积分的有效期,或者航空公司在清零积分之前未给予消费者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使用或延长积分,那么消费者可能有可能通过维权获得赔偿或恢复积分。然而,如果消费者未能及时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或者未能在积分有效期内使用或延长积分,那么消费者的维权可能会面临困难。”

“总的来说,消费者在积分问题上的权益保护需要依赖于航空公司的积分规则、消费者的行为以及可能的不可抗力因素等多个因素。消费者应当积极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及时使用或延长积分,同时也应当关注航空公司的通知和公告,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法院提出投诉或诉讼,寻求法律保护。”侯海东律师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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