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考核指标仅设置营收 大为股份收函:是否利益输送?


【资料图】

深交所4日向大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中,考核指标仅设置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及科学性等。

6月29日,大为股份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拟向1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股票期权65.37万份,拟向何强、全衡、钟小华、连浩臻、高薇等5名高管、董事授予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8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48.8万股限制性股票。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

深交所指出,2020年至2022年,大为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3.88亿元、8.57亿元和8.3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6.12%、121.18%和-2.28%。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近三年经营情况、营收增长率及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后续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说明此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考核指标仅设置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同时,说明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下滑的具体原因,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外部经营坏境、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设置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标远低于公司过往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2023年至2025年增长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进一步说明上述指标设置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深交所表示,结合拟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主要工作等分析说明其份额占比确定依据,进一步说明此次激励计划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官网介绍,大为股份于2000年10月25日成立,是一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业、汽车制造业双主业发展公司,形成半导体存储芯片、智能终端、汽车三大业务领域。

财务方面,2023年一季度大为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同比下降3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7万元,同比下降60.80%。

二级市场上,7月4日大为股份平开高走,收涨1.88%报16.23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