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丨取消限售 及时调整首房贷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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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8月10日,金华发布微信公告发布《金华发布房地产促发展七条措施》。

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鼓励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七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到,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6月9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自2023年8月16日不再执行限售限制政策。

措施还包括,调整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首套房从现行的职工单方40万元、夫妻双方80万元,调整为职工单方50万元、夫妻双方100万元;二套房从现行的职工单方25万元、夫妻双方50万元,调整为职工单方30万元、夫妻双方60万元。

对城市有机更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鼓励通过购买商品房、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原则上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征收价值的5%给予奖励;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原则上不低于货币化回购安置价值的10%给予奖励。房票使用期限可由县(市、区)自行确定。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此外,措施还包括降低住房交易税费、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提升商品住宅品质等。

编辑: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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